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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成功发行10亿元债券 |
| 2008-09-03 08:04 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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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峰峰集团 钞玉科 8月28日,经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批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5年期10亿元企业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成功发行。这是河北省煤炭企业首家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标志着优势煤炭企业在参与市场融资等方面迈出可喜步伐。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是全国主焦煤生产基地,在最近出炉的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以128亿元的收入额排名第369位,其优质主焦煤在国内市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近年来,峰峰集团发展迅速,产能不断提高,与金能集团合并成立冀中能源集团后,计划原煤产量从目前的1300万吨提升到2010年的1600万吨。同时,集团公司的煤焦化项目也被列为河北省50个重点支撑项目之一,现已形成100万吨焦炭、10万吨甲醇的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保证矿井的产能提升和安全生产,保证煤焦化等项目建设的所需资金,峰峰集团从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方式中,经过筛选选择了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融资取得了突破。。此次,集团公司发行5年期债券,与银行贷款相比,可减少财务费用4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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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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