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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不合格企业坚决关闭 进一步强化煤矿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
从9月5日起到“十一”假期结束,辽宁省各产煤市的小煤矿将一律停产整顿。
9月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下一阶段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目前辽宁省各产煤市小煤矿有600余家。省政府要求,各产煤市的小煤矿停产整顿后,将由省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不合格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同时,对允许正常生产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我省将组织专门队伍逐个工作面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停产整顿;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当前煤炭市场需求强劲,各煤炭企业生产的劲头十分积极。省政府强调,须坚决制止超能力生产和违章作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全省各级煤管、煤监部门将建立特派员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加大对作业现场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亲自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自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把这一制度作为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
近期,辽宁省先后发生了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8·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八矿“9·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
会议透露,我省将严肃查处上述事故相关责任人,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各种责任事故处理纳入法制轨道。(记者 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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