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经委获悉,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的通知》,部署全市集中打击非法和违法煤矿生产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产煤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是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的牵头部门,国土、安监、煤监、工商、公安、监察、电力及有关部门参与,联合行动,对本地区的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清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