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议程 |
(一)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讲话
(二) 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讲话
(三) 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讲话
(四)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讲话
(五)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郑宝森讲话
(六)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讲话 |
| 参会部门、单位及人员 |
(一)北京主会场
1.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煤矿安监局。
2.有关行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电力企业联合会、钢铁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化肥工业协会各参加3人。
3.有关企业: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首钢总公司、中铝公司、五矿集团公司、中化供销总公司、北京铁路局、中远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公司各参加2人。
4.北京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20人)。
5.委内办公厅、政研室、体改司、产业司、环资司各参加1人,综合司、能源局、价格司、能源办各参加1-2人。
6.主会场设置“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会标。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
1.政府领导:主管工业的副局长(副主席、副市长)。
2.政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交办)、煤炭局、交通厅、物价局。
3.有关企业: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用户企业和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负责人,所在地铁路局、运煤港口和航运企业负责人(其中中海集团总公司参加上海分会场)。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煤炭产运需衔接牵头或运行协调部门负责组织会议,确定参加会议具体单位和人员名单。
5.分会场设置“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xx分会场”会标。 |
| 媒体报道 |
|
| 现场照片
|
|
| 各地分会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