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执行。
该合算制度明确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项目和范围等。其中煤炭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以煤炭产品为核算对象,具体包括原煤、洗选煤等。
煤炭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煤炭企业产品成本费用要素主要包括:
原料及主要材料费,是指为生产洗选煤产品投入的入洗原煤等的成本。
辅助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辅助材料的成本。辅助材料费主要包括投入的木材、支护用品、火工产品、大型材料、配件、专用工具、自用煤、劳保用品、建工材料、油脂及乳化液、其他材料等成本。
燃料和动力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耗用的、成本归属对象明确的各种燃料费用,以及电、风、水、气等动力费用。
人工费,是指为生产产品向职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各项附加费用。人工费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含年金)和补充医疗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支付的商业人身险及其他劳动保险费、劳务费等。
折旧费,是指为生产产品使用的生产装置、厂房、附属机器设备等计提的折旧。
折耗及摊销,是指予以资本化的矿区权益成本、煤炭勘探成本、煤炭开发成本和弃置义务成本等分摊至煤炭产品成本的折耗,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摊销。
安全生产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
维护及修理费,是指为维持产品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设施设备原有的生产能力,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维护及修理费主要包括材料费、修理工时费、备品备件费等。
运输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运输服务发生的费用。
财产保险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向社会保险机构或其他机构投保的各项财产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外委业务费,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委托外部单位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耗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的摊销。
租赁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租入的各种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出租方的租赁费用。
机物料消耗,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未作为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管理使用的一般性材料支出。
试验检验费,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材料、产品进行的分析、试验、化验、检验、鉴定等所发生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是指为从事产品生产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防护等发生的费用。
排污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负担的排污机构处理废气、废水、废渣等所发生的费用。
信息系统维护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所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
煤炭企业为生产产品实际发生的,不在上述范围的产品成本费用要素,应当作为其他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