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未停建停产
国家发改委5月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近期开展违法违规建设煤矿项目稽察工作的情况。其中108个已停建停产,仍有38个未按国家要求停建停产,涉及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新疆5省区。
发改委表示,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行为,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公平有序煤炭建设秩序的基本保障。为落实国家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要求,发改委、能源局今年4月起,对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进行了专项稽察。
据发改委稽察办介绍,经治理,已有108个停建停产,占项目总数的74%。其中,停建项目99个,停产项目9个。截至2015年底,有38个项目仍未停建停产,占项目总数的26%。其中,未停建项目14个,未停产项目24个。38个项目中,新疆有17个,内蒙古11个,陕西6个,宁夏3个。
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副局长鲁俊岭表示,根据国发7号文件要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对这38个没有停建停产的煤矿采取惩戒措施。
将要求这些煤矿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向这些煤矿下达停建停产通知,对于接到通知后仍不停建停产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关闭。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国土、环保、水利、安全等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开展责任调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知协同监管的征信机构,启动将这些煤矿的信用记录纳入信用监管对象。
稽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停建停产煤矿基础尚不牢固。从停建停产项目现状看,因地质条件差、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再实施的项目仅有8个。暂时性停建停产项目100个,占停建停产煤矿总数的92.6%。这些煤矿还在进行通风排水等维护性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现象,随时有可能复建复产。
针对尚未停建停产的煤矿,能源局要求立即停建停产,已经停建停产的,绝不能擅自复工复产,政府部门监管和煤矿安全保障工作都要到位;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表示将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煤监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我国已经连续三年下降,从2013年的39.7亿吨,下降到2015年的37.5亿吨,减产2.2亿吨,但煤炭供大于求的问题仍然没有有效解决。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严天科表示,从多方面数据来分析,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的产能都没有市场容量,任其发展,对企业对行业都有害:
严天科说,从目前情况看,已登记公告的生产煤矿产能35.2亿吨,已建成待投产煤矿,产能3.4亿吨,加上进口煤2亿吨等等,都已经超出煤炭消费量2亿吨。今年,全国关闭退出煤矿产能2.5亿吨左右,也只能做到供需的基本平衡,但现在全国在建煤矿规模很大,还需要通过去产能逐步化解。
根据最近各省上报数据汇总,在市场倒逼机制作用下,全国一半以上的在建煤矿已经停缓建。由此分析,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的产能已没有市场容量,这种状况对企业而言,将加剧投资风险,对行业而言,去产能脱困发展任务异常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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