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  2024-04-26 11:11 星期五
锟叫癸拷煤炭锟叫筹拷锟斤拷

合同煤价5%不违规,市场煤涨价不为过

  • 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 发布时间:2012-01-10 10:46:00
  • 字号【
  • 收藏新闻
<script>document.oncontextmenu=new Function("event.returnValue=false;");document.oncontextmenu=new Function("event.returnValue=false;");document.onselectstart=new Function("event.returnValue=false;");</script>    近日,不断有电力系统人员通过媒体,对2012年的煤炭合同价上涨提出质疑。中国电力网刊登记者的文章称“今年发电企业签订的合同价格,上涨幅度表面都没有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5%,但实际上涨幅度达到了10%。”

  事实上,据笔者从各大煤炭企业了解到,重点合同电煤涨价均未超过5%的政府限价令。至于不受重点合同约定合同之外的交易煤炭,煤炭企业在涨价时仍然考虑了与电厂的合作关系,否则涨价幅度不是10%,甚至20%以上才能达到市场煤的合理价格。

    电力系统对煤矿降低热值,认为是变相涨价。但我们不得对以往不合理的“翻版”合同重新审视。近年来,煤电之争不好协调,国家管理层面提出了重点电煤合同翻版的订货方案。这种方式与煤矿的生产、煤质、运输条件与不顾,没有考虑到煤矿的实际情况,翻版的结果造成合同兑现率偏低、煤质纠纷大量增加,煤矿亏损得不到改善。河北南部某大型电煤矿井,经过三十多年的开采,矿井都已破产,煤矿井下地质条件极差,所采煤层都是边角煤,发热量也从原来的5000大卡下降到4200大卡,但翻版合同仍然执行4800大卡,年终就煤质纠纷通过协商煤矿企业损失巨大。这不仅仅是个案,很多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煤质变差是不争的事实,硬要煤炭企业不顾实际签订高热值合同,也是强人所难,同时也不符合发改委产运需衔接方案提出的“严禁签订脱离生产和需求实际的虚假合同”的要求。

  煤炭生产成本上升,煤价涨幅难以抵消成本支出。5%的涨幅是政府层面及于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综合考虑的政策。其本身忽略了煤矿生产、安全等不断上升的各项的成本支出。截止2011年1—11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6.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7%。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10.6%。煤矿开采所需的大宗物资包括水泥、建材、坑木、设备等大幅上涨,且随着矿井的衰老安全投入巨大,煤炭开采成本大幅快速提高。河北南部电煤矿井煤矿成本高达600元以上,而重点合同煤价只有450元/吨,还要承担因煤质下降带来的巨额损失。一个年产85万吨的电煤矿一年亏损一个多亿。很显然5%的涨幅,并不能抵消煤矿卖重点电煤的亏损。

    市场煤涨价符合国家政策。发改委要求市场煤涨价不得突破2011年4月份的结算价格,实际是也是良苦用心。大家都知道,去年4月份电煤价格还处于低位,5月份才开始上涨,以4月份的价格结算为依据,就避免了涨价给电力企业带来的成本支出。但事实上煤矿在与电力签订交易合同时完全考虑了与电厂长期的合作关系,否则电煤交易价格决不是这个幅度。河北南部电煤市场价达到700元/吨还供不应求,但煤矿适当控制了外销量,来满足电厂需求。电厂的交易价与市场价价差在120元吨/以上,幅度高达20%。目前同煤集团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在港口的价格是790元/吨,而2012年重点电煤合同价只有625元/吨,吨煤价差在165元/吨。煤矿在重点电煤销售方面做出了巨大牺牲,为电厂输送了巨额利益,但并没有得到电力行业的认可。

  谁都知道“煤电之争”的根本问题不在煤矿也不在电厂,而是体制问题。即然如此,就不能把什么事都推到煤矿身上。电煤市场化喊了多年,但电煤涨价受限远没有达到市场化的最基本要求。电力行业在发电与电网方面的严重分配不均,导致了同是电力行业却冰火两重天的境地。据统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2010年分别实现利润721.2亿元和468.6亿元,在102家央企中居第四、第五位。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过两次,但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也同步提高,煤炭涨价30%的涨价因素由发电企业消化,70%的涨价因素由用户消化,对电网企业几乎没有影响。显然这不是靠降低煤价、靠提高电价所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从微观退出,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或许煤电双方在市场化的氛围中才能得以和谐发展。

发布人:

中国煤炭市场网或与合作机构共同发布的全部内容及材料拥有版权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中国煤炭市场网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上述产品、信息进行使用、复制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销售。

免责声明:网站刊登CCTD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CCTD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网站会员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网站会员做出的任何决策与CCTD无关, CCTD及其雇员不对使用网站信息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

相关阅读:

CCTD是谁 数据服务 智能数字矿山 品牌会议 运销管理软件
关于CCTD 数据定制 数据融合 全国煤炭交易会 煤炭运销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团队 产业数据库 算法研究 电话视频会议 无人值守磅房
年度指数报告 周期类刊物和分析报告 系统集成 筒仓远程装车
咨询服务 智能化自动装车
考察活动 智慧营销支持

关注CCTD

    总部:010-64464669
    太原:0351-2167804、2167813
    秦皇岛:13780353903

    cctd@vip.sina.com


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官方微信公众号

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官方微博

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官方APP

许传坤 软件部总经理
煤炭运销软件

许文辉 市场部副总经理
无人值守磅房系统

李小龙 市场部副总经理
煤焦钢市场分析

苗纳爵 市场部高级经理
港口煤炭市场分析

马丽娜 市场部高级经理
VIP会员服务

张鑫 智慧物流事业部
智慧物流产品
  •       主办单位: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

copyright 2009 cct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20447号   |   京ICP证020447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7号

返回顶部

中国煤炭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