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由于煤炭、电力供应紧张格局导致价格矛盾突出。为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2004]第2909号)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 煤价 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将相应调整电价。
首次煤电价格联动以2004年5月底 煤炭企业 销售电煤车板价为基础,根据6-11月电煤车板价格的平均涨幅,根据如下公式计算电价调整标准:
上网电价调整标准=煤价变动量×转换系数
转换系数=(1-消化比例)×供电标准煤耗×7000/天然煤发热良×(1+17%)/(1+13%)
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销售电价调整标准=上网电价调整标准×比例系数; 其中,比例系数=1/(1-输配电损耗率)
第一次煤电联动:在煤炭、电力供应紧张,供需价格矛盾突出的前提下,周期内平均煤价变化幅度触发了《意见》中联动的标准,2005年5月1日迎来了首次煤电联动,上网电价上调了2.3分/kwh,销售电价上调2.52分/kwh。虽然随后的2005年11月份再次满足了联动条件,但有关部门却并未有所动作。煤电联动实施后,虽然煤企和电企间的部分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但此后电煤价格仍继续上涨导致2006年产运需衔接双方始终无法在供需价格上达成一致,谈判再次陷入僵持。
第二次煤电联动:2006年7月1日再次启动电价格联动。此次价格联动基于2005年平均煤价上涨超过电厂所在区域第一次煤电联动测算部分以及2005年两次铁路运价上调;其次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计算脱硫成本的电企,上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兆瓦时提高15元;其三对部分仍保留超 发电 价的省份取消其超发电价。
全国销售电价从7月1日起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分钱。销售电价平均上调2.52分/kwh。
在此后,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07年7月1日,调整 山西 省、 内蒙 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为0.298元和0.297元;10月1日,上调东北电网部分电厂上网和输电价格,以此来解决维持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营成本。
第三、四次煤电联动:2008年,由于 煤炭需求 量的增速发展及“煤炭资源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加征,使 煤炭生产 企业的利润进一步降低。因此,五大电力集团在本年度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签订的“重点”合同寥寥无几,另外煤企预期煤炭价格仍将上涨,大型煤企将重点合同量下降,减少长协供应量,以增加市场煤供应。
在此背景下,2008年连续实施了第3次和第4次煤电价格联动。7月1日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7分/kwh,销售电价平均上调2.5分/kwh;8月20 日,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kwh,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之后,全国性的电力价格调整的煤电联动机制并未启动,只是针对性的价格调整。
2009年11月20日全国非居民销售电价平均平均上调2.8分/kwh;
2011年4月10日,上调部分亏损严重 火电 企业上网电价,调价幅度根据企业亏损程度不同而不等,涉及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1分/kwh;
2011年6月1日,涉及15个省份上调上网电价2分/kwh,销售电价平均上调1.67分/kwh。
历年煤电联动信息表
时间 | 上网电价 | 销售电价 | |
2005-5-1 | 上调2.3/kwh | 上调2.52/kwh | |
2006-7-1 | 上调1.174/kwh | 上调2.52/kwh | |
2007-7-1 | 山西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上网电价分别为0.298元; 内蒙古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上网电价为0.297元; | ||
2007-10-1 | 上调东北地区电网部分电厂上网和输电价格 | ||
2008-7-1 | 上调1.7/kwh | 上调2.5/kwh | |
2008-8-20 | 2/kwh | 不做调整 | |
2009-11-20 | 有升有降 | 非居民销售电价2.8/kwh | |
2011-4-10 | 上调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视亏损程度调整 | ||
2011-6-1 | 部分省市上调2/kwh左右 | 部分省市上调1.67/kwh | |
以上煤价联动机制都是在煤炭需求和煤炭价格“双增”的环境下启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步做了上调。
电力企业在煤炭价格步入上行通道时,与之联动搭上上调电价的列车。数据显示 秦皇岛 山西优混5500大卡煤炭价格从2003年底的275元上涨到2011年6月的840元/吨,累计上涨幅度超过200%,销售电价涨幅达40%。
截止2014年8月15日之前,煤炭和电力企业相安无事,煤电联动机制并未启动。(文/内蒙古
煤炭交易
中心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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