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委党组成员、煤炭工业局局长庞禹东在接受中国·内蒙古”网在线访谈栏目时指出,
2015年,全区煤炭经济虽然延续了2012年以来的低位运行,但总体呈稳定态势。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销量减少。2015年,全区生产煤炭9.1亿吨,同比减少8.5%。全区进口煤炭1460万吨,同比减少32.6%。全区销售煤炭9.1亿吨,同比减少7.3%。销往区外5亿吨,同比减少13.3%,铁路运输煤炭出区量减少20.6%。区内销售4.1亿吨,同比下降1%,其中,化工耗煤0.83亿吨,同比增长0.3%,火电耗煤2亿吨,同比增长0.2%,冶金建材耗煤0.5亿吨,同比减少6.7%。
从全国情况看:2015年,全国煤炭总产量37.5亿吨,同比减少3.3%;全年进口煤炭2亿吨,同比减少29.9%。全国煤炭消费量下降3.7%。截止2015年底,全国煤炭库存连续48个月超过3亿吨。山西省生产9.4亿吨,同比增长0.6%;陕西省生产5亿吨,同比减少2.5%。
二是价格下跌。据测算,2015年全区煤炭坑口平均售价134元/吨,同比下降33元/吨。其中,鄂尔多斯高热值动力煤165元/吨,同比下降60元/吨;东部区褐煤116元/吨,同比下降14元/吨。
2015年,秦皇岛港优质动力煤均价430元/吨,同比下降110元/吨。
三是效益下滑。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2015年全区煤炭企业亏损面35.8%,比年初扩大3个百分点;全区煤炭行业实现利润总额328.8亿元,同比下降27.1%(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利润下降23.8%,全国煤炭行业利润下降65%);税金291.4亿元,同比下降3.6%。
四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5年,全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2起、亡1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2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百万吨死亡率0.013,不到全国平均水平0.162的十分之一,同比下降48%。
2012年以来,代表国内煤炭风向标的秦皇岛港优质煤价持续下跌,从2012年初的800元/吨跌至2015年底的370元/吨,年均下跌110多元/吨。我区煤炭行业利润增速逐年回落,2011年比上年增长33.5%,2015年行业利润同比下降27.1%;煤炭行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比例从2011年的20.3%下降至2015年12%。我区30%多的煤炭企业亏损,煤炭行业脱困形势严峻。
我们分析,受全国煤炭需求下降、产能严重过剩影响,今后3-5年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难以根本扭转,但我区也具备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的有利条件。
一是煤炭总需求下降。受“三期叠加”、大气污染治理、进口煤冲击等影响,全国煤炭需求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国煤炭消费从2000年13.6亿吨增加到2011年38.9亿吨,年均增长10%。2012年增速开始快速回落,从2012年增长5.9%下跌至2014年下降2.9%,2014年是2000年以来首次负增长,2015年全国煤炭消费量下降3.7%。
二是煤炭产能过剩。2006年以来,全国煤炭采选业累计投资3.6万亿元,新增产能30亿吨。目前全国煤炭产能近42亿吨,过剩约5亿吨,现有产能已接近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出的2020年煤炭消费控制至42亿吨目标,加之在建合法产能10.8亿吨,连同违规在建产能约7亿吨,预计2017年后,全国煤炭产能将超过55亿吨,远超过2020年42亿吨的全国消费控制量。
全区现有煤矿611处、产能13.16亿吨,其中,已建成10.16亿吨,在建3亿吨。我区为转化配套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尚有4.3亿吨产能待建,持有风险探矿权要求开矿的企业还有1200多亿吨煤炭资源。国家同意我区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电源点以及重大煤化工项目,需新配煤炭资源400多亿吨,产能4亿吨。如不加以控制,总产能将超过20亿吨。目前,我区煤炭外销和内需比约为6:4。在当前市场形势下,新增外销量十分困难,区内新增煤炭消耗主要集中在新建电源点和重大煤化工项目,预计2017年左右陆续投产,2020年前可全部投产,满负荷运行后年可转化煤炭4.4亿吨,届时煤炭就地转化率大幅提高,按此方向发展,我区煤炭需求高峰将在2020年前出现,达到14亿吨左右,其中,出区5.5亿吨、区内7.6亿吨,基本实现就地平衡。
三是西部地区煤炭外销处于劣势。晋陕蒙是全国主要的煤炭调出省(区),目标市场相同。2015年,三省区生产煤炭23.5亿吨,占全国总产量62%;煤炭外调量13.9亿吨,占全国跨省区外调量84%。鄂尔多斯煤炭产量占全区60%,是我区重点产煤和调出地区,与晋陕两省相比,鄂尔多斯煤炭经包头铁路发运到秦皇岛港比大同到秦皇岛港运费高50元/吨,煤质不及陕西榆林煤质,煤炭外销明显处于劣势。
近几年,煤炭调出省纷纷减免收费以期“救市”。实践表明,每一次涉煤收费的减免,均加剧了煤价大幅下跌,煤炭企业、产煤省的利益大量流向用煤企业、用煤省,煤企效益下降、亏损严重,产煤省财政收入随之减少。
四是我区具备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的有利条件。近几年,自治区加快输煤向输电转变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步伐,强化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国家同意我区建设4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5000万千瓦装机,煤制气280亿立方米、煤制油700万吨、煤制烯烃300万吨、煤制乙二醇200万吨、化肥1500万吨,这些项目满负荷运行年可转化煤炭4.4亿吨,届时,全区煤炭就地转化率可达50%以上,连同正在策划的8条电力外送通道,我区电力外送通道可达到12条。国务院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化解过剩产能,我区具备化解的有利条件,是我区走出“简单挖煤卖煤”困局的根本出路,也是我区煤炭工业转型的重点和方向。
他还指出,化解过剩煤炭产能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线,促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是我区的重点。通过以上分析,当前乃至今后3-5年时间内,我区将既承受全国煤炭市场产能严重过剩的压力,也面临来自山西、陕西的竞争压力,但我区具备区内转化的有利条件。为此:
2016年我区煤炭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严控新增煤炭产能,推动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强化就地转化,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自我平衡,摆脱“简单挖煤卖煤”困局,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发展。
主要指标预期是: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生产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0%。原煤产量控制在9亿吨以内。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20户以上。
重点工作是:一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严控制煤炭资源投放。严格执行126号文件规定,新上转化项目配煤的,必须先利用已有的煤炭资源,如资源不足的,再按规定要求从未批先建煤矿所占资源和清理收回的煤炭资源中解决。严格限制新增产能。国家规定从2016年起,原则上3年内停止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和产能核增项目审批。确需新建的要与退出产能挂钩,实行减量置换。
二是打击违规生产建设。制止超能力生产,引导煤矿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连续作业有特殊要求的煤矿要制定具体方案,经备案同意后可在276个工作日内实行弹性工作制度。严格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制度,对超公告能力生产煤矿责令停产整改。坚决打击违规建设,对已形成的未批先建煤矿要停产停建,绝不允许出现新的未批先建煤矿。对手续齐全的建设煤矿,加强建设过程监管,防止“批小建大”,对已形成的超过设计能力的产能不予认可。
三是推进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这是我区煤炭工业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区新上煤电、煤化项目需新配置煤炭源。在当前国家严格控制新增煤炭产能形势下,新建煤矿项目很难核准,即使核准也需较长时间,难以与转化项目同步建设。另一方面,我区有未批先建煤矿23处、产能1.65亿吨。这些煤矿已停产停建近两年,企业承受巨大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压力。
为此,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57号)等要求,新上煤电、煤化项目要与现有在建的、生产的煤矿联合、重组,发挥煤-电、煤-化一体化优势,实现转化项目与煤矿项目的对应和同步建设,从源头上控制煤炭产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我区煤炭产销新平衡。
四是加快重大能化项目建设。近几年,国家同意我区规划建设的77个重大能化项目中,有47个为直接转化煤炭的电力、化工项目。全区上下要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已核准的要尽快实质性开工建设,申请核准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支持性文件,加快核准建设,力争早日投产,促进煤炭就地转化,助力我区煤炭行业脱困。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盟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向自治区政府作出的煤炭合规合法建设生产承诺,监督煤炭企业按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和建设;督促转化项目加快建设,推动煤炭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自治区相关部门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控新增产能。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六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滚动升级,不达标不得生产,逐步提高一级煤矿达标比例;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对目前处于生产状态、计划列入有序退出煤矿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我们虽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矛盾困难多的现实,但相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一定会积极稳妥地把任务完成好,实现我区煤炭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