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介绍国家局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闻发言人、综合司二级巡视员刘韬: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当前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介绍国家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先生,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先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先生,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李浩先生,安全基础司安全监察专员陆南女士。
我是综合司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韬。
首先我通报一下当前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扎实落实两办《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一体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国矿山安全事故遇难人数同比下降6.1%。发生较大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分别同比下降6.3%和17.1%。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局当前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
加强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处置。制定印发《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感知数据接入规范》,截至目前,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和354座边坡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567座正常生产建设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所有在用尾矿库,均已联网接入感知数据。
大力消除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盲区。把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纳入对省级党委、政府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
强化煤矿风险分级分类。推动24个产煤地区健全完善煤矿分类办法,加强月度、季度风险分析研判,紧盯高风险煤矿,有的放矢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
在强化履职尽责方面。
严格履行国家监察职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围绕督企、督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制修订一系列制度文件,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进行系统性重构,强化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对检查矿次、处罚次数、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数量等关键指标异常地区加强监督指导的频次和力度,推动基层监管执法效能提升,着力保障减矿次不减力度、减负担不减质效。截至目前,煤矿方面,对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分别同比下降49.2%和52.3%;开展煤矿行政执法检查矿次同比下降34%,单矿次平均查处隐患增长50.5%。非煤矿山方面,对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同比下降37.4%和31%;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矿次同比下降28.5%,单矿次平均发现问题同比增长32.2%。
聚焦重点加强帮扶指导。组织对灾害重、基础弱、管理差的矿山开展精准帮扶,赴新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帮扶指导,对江西、广西等尾矿库集中地区开展汛期督导帮扶,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200余条。推动河北、吉林、甘肃等省对不放心地区、不放心矿山开展集中帮扶指导。
加强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督促地方政府对306起瞒报事故线索进行核查;对14起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并对其中9起事故提级调查;国家局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17次、救出被困矿工31人。发布典型事故案例22个、典型执法案例28个、事故警示教育片20部,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
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印发《煤矿安全规程》,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从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等10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矿山安全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更加健全;推动国标委下达34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矿山标准化工作组,积极推动我国先进矿山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国家局24家重点实验室创建以来,累计发表高水平论文2338篇,申请发明专利2093项,授权专利1331项,登记软件著作权464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78项;召开矿山安全科技工作会议,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河南”和“安全科技进矿区”高寒高海拔专场活动,累计组织54场专题讲座,线上线下收看人次超过27.6万。
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矿山安全领域智能化应用场景”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培育拓展经济社会应用场景范围。编制《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为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提供方向指引。发布《矿山智能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努力把从业人员从恶劣环境与危险繁重岗位解放出来。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印发《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组织编写“三项岗位”培训大纲、培训教材,依据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更新考试题库,严格矿山“三项岗位”人员考核。
强化安全文化引领。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以文化人、以文润安,为矿山安全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以上是我介绍的有关情况,谢谢大家!
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近日,2025“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理事会会议宣布设立“一带一路”矿山标准国际化工作组,受到了国际业界关注,请问,专门成立该工作组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需求?它的主要职责和工作方向是什么?
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对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矿山安全标准体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包括矿山地质勘探、设计、建设、开采、灾害防治、信息与智能化等相关领域,覆盖矿山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标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标准制定和管理经验,发布了一批“实用、管用、好用”的矿山安全标准,为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了坚强保障。
标准的价值在于互通互认。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矿产资源生产国、贸易国、消费国,我国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与治理,始终秉持“开放包容、互鉴共享”的原则,积极参与全球矿业治理框架和标准化工作,总结提炼我国成功的矿山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为全球矿山标准化贡献“中国方案”。今年9月15日,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准,我们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下成立了“一带一路”矿山标准国际化工作组,主要目的是研究国内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矿山领域的产业政策和法规标准,搭建矿山领域多边和双边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矿山标准外文版翻译、标准培训、标准互认等工作,遴选并推荐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注册专家,以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防治、安全技术服务、矿用产品、信息与智能化、应急救援为重点,培育矿山标准国际化领航人才和创新团队。
工作组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和开创性的矿山标准国际化工作。一是征集并推动立项ISO国际标准,建立了国际标准提案储备库,其中2项重要标准提案已获ISO预立项,5项提案进入国际投票环节,国际标准的研制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指导国内对口单位成功在华举办ISO/TC82(矿业)2025年会议,同时召开了国际采矿业标准化发展会议,吸引了ISO/TC82(矿业)16个成员国、18个国际联络组织的60多位专家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际矿业标准化发展大计。三是推进矿山标准“软联通”工作,推动召开了中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合作研讨会和国际矿山技术装备标准化合作研讨会,邀请重点矿产资源国家相关部门和中资矿山企业代表开展技术装备和标准规则的研讨交流,组织编制了中国矿山标准海外培训教材,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矿山基础设施设备的“硬联通”、规则标准制度的“软联通”和矿山从业人员的“心联通”。
下一步,工作组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六个一”工程,也就是翻译一批国内外矿山领域的重点标准,搭建一个国际矿山标准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一批国内外矿山标准实践成果,发布一批国际矿山标准,培养一批矿山标准国际化人才,组建一个国际矿山标准化组织,形成成熟可复制的标准国际化模式,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矿山治理水平。
最后,我也借此机会诚挚地邀请国内外矿山领域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矿山企业加入“一带一路”矿山标准国际化工作组,为全球矿业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谢谢!
新华社记者: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构建高水平的矿山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场景。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安全基础司安全监察专员陆南:感谢您的提问。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为矿山安全领域智能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我们将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机器人等新技术与矿山传统开采技术融合应用,重点从综合性场景和具体场景两个方面建设,主要涵盖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全流程智能化典型应用场景,培育矿山的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在综合性场景方面:督促指导有条件的矿山企业从信息基础、地质保障、采掘作业、提升运输、辅助生产系统、灾害治理、安全监控、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等方面进行整体的智能化建设,打造少人化、无人化综合性智能矿山场景样板,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矿山智能化技术、管理体系和标准规范。
在具体场景方面:我们将聚焦矿山采掘作业、危险繁重岗位作业、安全管理三个方面积极打造智能化的场景。采掘(剥)作业智能化场景,重点推进露天矿山无人驾驶矿卡的大规模应用,推动井工矿山加快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努力实现掘、支、锚、运一体化平行作业和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化场景,我们将引导科研院所、装备制造企业和矿山企业围绕《矿山智能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的7类、56种机器人开展研发应用,大力推广成熟机器人替代。安全管理智能化场景,将融合大数据、云计算、AI视频识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推动实现重点作业智能监控、隐患智能识别分析和灾害智能监测预警。谢谢你的提问。
封面新闻记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部署了废弃矿洞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专项行动。请问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阶段性进展和工作成效?能否介绍一些关键数据或典型案例?
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今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打击盗采盗挖工作。国家矿山安监局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是统筹谋划,迅速部署。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了“12345”工作思路。即围绕破解“盗采打下去又抬头”这一难题,紧盯首轮全面排查和封堵整治“两个时间节点”,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定期巡查整治、群众查找报告和举报奖励三项机制,明确“排查、封堵、整治、打击”四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全面排查“一本账”、封堵标准“一把尺”、绘制整治重点“一张图”、铺开严厉打击“一张网”、构建舆论宣传“一个矩阵”等“五个一”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是部门协同,联动发力。我们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了部际联系工作机制。公安部结合推进“昆仑-2025”专项工作,加大打击盗采犯罪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监管;自然资源部严格履行矿产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通知》,推进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查处非法排污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强化协调推动,加强涉矿领域监管执法;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电力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涉矿非法用电行为。
三是严督实导,压实责任。我们坚持督导与帮扶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一方面,将打击盗采工作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纳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12个省份的2025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属地政府责任落实情况。另一方面,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建6个明查暗访工作组,分两轮对12个重点地区,直插一线核查线索、督促整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四是成效初显,持续深化。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2月23日,全国已累计排查出各类废弃矿洞97826个,完成封堵91332个,整体封堵率达到93.36%,共查处相关案件568起,行政处罚338人,移送司法机关102起,刑事处罚403人。在政府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0余篇,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同自然资源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五个一”工作措施,系统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今年,国办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请问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关心!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制修订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关于规范对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办法》,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的指导意见》《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检查执法办法》等执法规范化系列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了“全链条”重塑和“系统性”重构,有力推动了执法质效提升。截至11月底,全国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到矿山企业现场开展检查执法同比下降32%,单矿次查处事故隐患同比上升28%,百矿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同比上升38%。
下一步,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推动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落地。一是持续深化政策宣贯。利用官网、官微等平台,通过专刊、专报等形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发掘推广严格规范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规范执法系列文件纳入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能力培训课程,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背靠背”现场走流程的复盘式重点监督,刀刃向内整治执法“宽松软虚”顽疾,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三是强化技术赋能规范执法。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进行重构升级,完善功能,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监督、及时纠偏。四是统筹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轻微免罚清单,推动规范行政执法与减轻企业负担双促进,推动企业发挥内生动力,实现监管与企业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谢谢!
央视新闻记者:事故警示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一环。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强化警示曝光工作的时候,如何推动各地、各企业真正将“血的教训”转化为排查隐患、堵塞漏洞的具体行动,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观看层面?
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李浩: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始终将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事故教训为镜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一是推送事故警示提示信息。在发生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典型事故后,及时向全国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发送事故警示提示信息,督促各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已累计发送事故警示提示信息183万余条。
二是公开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在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调查结案后,在国家局官网刊登事故案例,曝光事故原因、暴露的主要问题,供全行业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统筹和指导各地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定期筛选一批具有高度代表性的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在国家局官网发布。督促各地矿山企业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警示教育片“一看了之”等形式主义。谢谢!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我们关注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2025年版)》。能否介绍一下指南出台的主要背景、核心内容与亮点特点?下一步,如何推动指南在矿山企业的实际应用中落地见效?
安全基础司安全监察专员陆南: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的关心关注。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智能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矿山企业不知道智能化矿山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子,国家层面智能化建设顶层设计也不够完善,所以为了科学规范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我们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指南”重点针对露天、井工两种不同类型的矿山分别提出了智能化建设的总体架构和各系统建设的具体内容。
“指南”具有3个方面鲜明特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减人、增安、提效”总体目标,建设内容采用功能性、效果性描述,主要为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强调最终达到的目的,并不要求和指定采用何种方式和路径;二是突出可操作性。“指南”综合考虑了不同矿种、规模和开采条件的矿山,兼具较强的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注重政策连贯。在智能化功能要求等方面,与我局既往发布的《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矿山智能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等保持一致、相互衔接。
为确保“指南”更好地使用,我局在印发“指南”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各省要充分考虑每个矿山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装备能力,“一矿一策”探索实用管用的建设模式,避免“一刀切”。二是坚持分类分级,对矿山进行科学分类,建立智能化等级评价体系,实现分类建设、分级推进。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把灾害严重、高海拔矿山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作为重点,列出智能化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引导矿山立足实际,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的原则引进升级改造技术装备。五是坚持压实责任,督促矿山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建设方案,健全评价分析、激励约束、运维保障等机制,推动智能化系统和装备常态化运行。六是坚持政策引领,各省要在资金、项目、技术、税收、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2025年是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请问,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围绕矿山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哪些标志性的攻坚举措?目前,这些工作的推进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关心!
2025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统筹“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明确重点任务、强化过程管控、深入督导检查,高位推动三年行动不断走深走实。一是聚焦“祸根”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年度16项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关于持续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的通知》,推动全国正常生产建设矿山逐一制定“一矿一清单”,指导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为企业量身定做“一矿一措施”。二是持续跟踪督促任务落实。定期分析研究重点任务落实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组织开展5次分片区视频会商交流,对全国30个涉矿省、区、市全覆盖,逐省分析评估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200余项。三是重拳出击“打非治违”。聚焦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拆弹排雷”,依法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不按设计施工等严重蓄意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前十一个月,全国矿山领域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3起、331人,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102个。四是强化帮扶指导和典型引路。组织开展三年行动下沉矿山一线帮扶指导,下沉9个重点省区,共47个县,实地帮扶矿山企业105处,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1500余条;通过印发简报等形式,推广地方经验做法22个,通报执法典型案例12起。
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近两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相较2023年,均大幅下降。二是矿山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推动矿山企业持续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现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和普查治理成果“一张图”管理。三是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尾矿库数量比2023年底下降18.4%,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比2023年底下降5.3%,非煤矿山“小、散、乱、差”的局面进一步扭转。四是矿山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主动性明显提高。推动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建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机制,今年以来,矿山企业内部报告隐患数量73万余条,落实内部奖励6100余万元。
下一步,将继续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矿山安全短板弱项持续发力,确保在2026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既定任务,为“十五五”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提升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请问,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李浩: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关注。事故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严格开展事故调查、精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科学提出整改防范措施,既是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法定职责,更是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始终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聚焦典型事故和涉险人员较多的事故,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确保事故调查工作严谨规范、落地见效。
一是聚焦重点事故实施挂牌督办。紧盯典型事故,强化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力度,组织对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严格审核,严把调查质量关。今年以来,对14起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对其中9起事故要求提级调查,特别是加大对井下设置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造假、瞒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推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压实调查责任。加强对各地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深入一线开展现场督办,督促事故调查组扎实推进事故调查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严格督促有关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矿山事故结案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重点评估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通过调查评估,更好地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