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平煤股份公告称,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公司瑞平煤电、平禹煤电、景昇煤业、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其持有的瑞平煤电60%股权、景昇煤业51%股权、平禹煤电和夏店煤业100%股权、梁北二井煤业75%股权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为3年,每年收取每家单位托管费用60万元。
此次实际上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2022年6月7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变更。原承诺函涉及两个部分,其中之一是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瑞平煤电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现拟变更为将相关股权托管至上市公司,并在资源枯竭后12个月内关停相关矿井。其二涉及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景昇煤业,承诺在符合注入条件后36个月内提出收购议案;现拟变更为将相关股权托管至上市公司,并在资源枯竭后12个月内关停相关矿井。
变更承诺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瑞平煤电、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景昇煤业的客观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上市公司继续收购相关企业将导致较高的投资风险且难以有效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变更承诺将有助于公司避免将非优质资产纳入上市主体,进而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具体如下:
(一)煤炭市场景气度下降,瑞平煤电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平禹煤电仍持续亏损,收购相关资产将导致较高的投资风险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煤炭行业与经济发展关系紧密,其下游的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行业与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尤其与基建、制造业、房地产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联系密切,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在原承诺函作出时点,随着外部特定因素影响趋稳,宏观经济增速回升,制造业复工复产带来煤炭需求激增,同时受2022年国际政治形势的影响,石油价格高涨,作为石油替代能源的煤炭在国际范围内需求高涨,国际煤价居于高位,并带动国内煤价增长,煤炭市场景气度上升,煤炭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瑞平煤电在当时的盈利能力亦相对较强。2024年以来,煤炭价格不断下行,煤炭企业的整体业绩承压。瑞平煤电2024年归母净利润相较于2021年下降60%以上,盈利能力亦受到周期性波动的显著影响。平禹煤电最近三年仍持续亏损,景昇煤业2024年亏损,不具备由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
因此,鉴于瑞平煤电盈利能力下滑,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景昇煤业为亏损状态,收购相关资产将导致较高的投资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瑞平煤电相关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相对不足而历史包袱较重,收购瑞平煤电煤矿资产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截至2024年末,瑞平煤电张村矿和庇山矿核定产能分别为150万吨/年和85万吨/年,可采储量分别约为1,310万吨和480万吨,按照可采储量和核定产能计算,瑞平煤电张村矿和庇山矿煤炭剩余可采年限预计为8年和5年左右,矿井剩余资源及可采年限相对不足。此外,瑞平煤电成立时间较早,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较差,应收款项回收困难,历史包袱较为沉重。
因此,鉴于瑞平煤电相关矿井资源储量相对不足且历史包袱较重,收购相关资产难以显著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指出,承诺期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始终致力于推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未能落实承诺的原因主要系相关同业竞争企业客观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所致,客观上未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承诺期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未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本次承诺变更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