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市场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2025年8月市场第一期销售事宜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价客户资质
报价客户应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与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若客户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授权证明的情况下,视为具备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存在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情况,且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
首次与我公司合作客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所需资料等,并与我公司业务人员联系(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17851143161;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5858274707),进行资质审核工作,无法通过我公司资质审核客户,相关报价应视作无效报价。
(二)销售煤种及相应指标
报价按照“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规则,即:
1.在满足销售底价前提下,优先选择最高报价的客户;
2.在报价一致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数量更大的客户;
3.在报价、交货数量一致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时间更早的客户;
4.由于每期销售数量有限,如客户报价符合底价要求,存在超量情况,公司可与次选客户协商是否需要余量。
(五)保证金
参与本次询价的报价人需向我公司缴纳20元/吨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中选后,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条件冲抵报价人根据合同约定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报价人未中选的,则由报价人向我公司发起书面退款申请,经我公司审核后,我公司向其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客户黑名单;报价人中选并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后,拒绝按照合同执行的,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按照合同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进行处理。
报价人在缴纳报价保证金时需在支付信息中对报价标的煤种进行备注,若报价人未对标的煤种进行备注,则我公司可自行确定其报价保证金所对应的标的煤种。未在本次报价截止前及时缴纳报价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缴纳不足,本次报价视作无效报价。我公司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庆春路支行;帐号:1202020219900200879。
(六)质价考核
热值考核:
富动85、低硫混煤4500:当发热量Qnet,ar=4500 kcal/kg时,按标准计价,当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时,每比4500kcal/kg高1kcal/kg加价(平仓报价/4500)元/吨;当发热量4300kcal/kg≤Qnet,ar<4500kcal/kg时,每比4500kcal/kg低1kcal/kg减价(平仓报价/4500)元/吨;当发热量Qnet,ar<4300kcal/kg时,在上述减价基础上,每比4300kcal/kg低1kcal/kg减价2×(平仓报价/4500)元/吨;
硫分考核:
富动85:当含硫量0.8%≤St,ad≤1.0%时为合格,按标准价计价;当含硫量St,ad<0.8%时,每比0.8%低0.1%加价2元/吨;当含硫量1.0%<St,ad≤1.5%时,每比1.0%高0.1%减价2元/吨;当含硫量1.5%<St,ad≤2.0%时,在上述减价的基础上,每比1.5%高0.1%减价3元/吨;当含硫量St,ad>2.0%时,在上述减价的基础上,每比2.0%高0.1%减价4元/吨;不足0.1%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低硫混煤4500:当含硫量St,ar≤0.6%时为合格,按标准价计价;当含硫量St,ar>0.6%时,每比0.6%高0.1%减价2元/吨,不足0.1%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七)违约责任
报价人中选后,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预付款,并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平仓交货应在交货期内及时派船。如因报价人原因导致缴款超过合同执行期或者金额不足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有效兑现;或者报价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期内派船装运情况,我公司将依据货值金额与报价方协商后确定。
(八)发布平台
本次询价发布平台仅为:中国煤炭市场网(网址:https://www.cctd.com.cn/)。
(九)报价邮箱及时间
报价邮箱地址为:
fxrlxssyb@zjenergy.com.cn
本期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1时